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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户长”刘素英勤补“钙”办民事聚民心
发布时间:2019.08.28     新闻来源:广元报告网        主编:杨威

姜有甫


       八月份的天亮的较晚,只是阴气沉沉,雾气笼罩着剑阁县普安镇光荣村的山坳,山林树木若隐若现的隐秘在浓雾中,估计又是一个阴霭天。
       刘素英早早的就起了床,洗漱完毕后就到厨房忙前忙后,自从被选拔上光荣村的户长后,她每天都是起来的这么早。除了要安排自己家的农活外,还要忙村组里的工作。“既然村民信任我,把我选拔为户长,那我就要服好务。只怨我文化水平不高,所以要加紧学习法律知识和党的政策,以后在调解工作中才能发挥所长,为他们答难解疑,如果还没有普通村民懂得多,那我这个‘户长’就成一个笑话了!”刘素英内心有压力。
       剑阁县普安镇光荣村距离剑阁老县城6公里,该村因2017年成功建设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朱家大院”,并因同年成功召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而小有盛名。光荣村以精准扶贫为契机,以聚居点的建设管理为载体,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研判新农村在新时代发生的新变化,认真梳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及重点,对症施策,探索出“户长制”,刘素英当选“户长”,她非常高兴。
       早饭后,家里没有别的事,刘素英带着一只挎包一个笔记本就出发了,履职户长的工作,她脚步轻盈。她信步走到光荣村村委会,先去村主任办公室报到,然后请村主任朱长生给她讲解一些简单的法律法规,以及村规民约。传授在村民间该怎样使用矛盾化解方法最能让村民接受等方法。学习完毕后,看着满满几页笔记,刘素英意味深长地说:“以前啊!我懂得太少了,就是一个法盲,做任何事都是凭感觉,凭着感情做事看样子还是不行的,还必须用法律来武装头脑,将来的日子才会越过越红火。”
       学习结束后,刘素英更加的胸有成竹了。她要把学到的东西传递给村民们,也要让村民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不要再当一个法盲了。
       回味着新的知识,盘算着怎样才能干好户长的这份职责,不辜负这份荣耀。刘素英有了自己的计划,那就是先从自己的亲人入手。“这样好沟通好交流!”她说。
       刘素英的堂兄刘敏章对待父母没有尽到义务。“正好,今天我就把二叔和堂兄找到一起来好好聊聊家常”她想着想着就到了刘敏章家门口。正好都在家,刘素英开门见山的表明来意,苦口婆心的劝说和疏导,并结合学到的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说法。
       光荣村以住房地域分布为基础,从每相邻的5-7户中各推选一名户长,全村共52人组成“光荣村户长”队伍,其中大多数户长就是原换届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刘素英群众基础好,在群众中本来就有威望,说话自然“管火”!
       刘敏章知道不赡养老人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还有可能触及到法律层面。“那可是要受到惩罚的!”刘敏章心里有了触动。当场表态,接受监督,尽心尽力地赡养老人。
       通过交心,就把这个困扰刘素英二叔家庭很久的问题解决了,刘素英很有成就感。
       她说:“其实我的任务还很重!”刘素英所说的任务是指户长必须履职的“光荣村‘三·三’调解制度”。制度规定:一般性矛盾纠纷发生后,首先由责任区域的户长在事发第一时间进行首级调解,若首次不能化解的,户长需择机在3日内再进行两次调解,三次调解后仍未化解的上报组长;组长在收到报告起5日内召集组内干部及户长完成第二级调解,本级调解仍需进行三次,若仍未化解的上报村调委会;村调解委员会在收到报告起3日内组织召开调解委员会会议,对矛盾纠纷问题进行会商、制定调解方案。之后,可召集村两委成员、村组干部、第三方调解队伍等进行第三级调解,本级调解需进行三次并在20日内完成,若仍未成功化解的方能上报至镇调解委员会。
       普安镇党委书记罗永茂说:“目前光荣村已经进行了9次调解,参与人员由少到多、由单一到多元、由情理融入到法理,群众对干部的满意度提高了,上交的矛盾变少了,确实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这其中也有刘素英的一份付出与贡献。”
       “我还能解决大问题啊!这是‘户长制’发挥的效力,我以后还要多学习,多为村里矛盾化解努力,让大家多一份担当多一份责任多一份主人翁意识!”刘素英谦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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