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理事会的各位同志:
我受理事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本会筹备情况和章程主要内容。请审议。
为充分发挥文学组织在建设文化强市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报告文学创作,发展社会主义文学事业,2011年9月8日,刘兆华、杨威、何先鸿、伊国华、唐法广等5位发起人以市作家协会为业务主管单位,向市民政局提交了“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10月11日,市民政局核准使用“广元市报告文学学会”名称。名称核准后,我们随即按要求准备筹备登记所需材料,起草了《章程草案》、备齐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简介和身份证明,开具《场所使用权证明》,在广元市利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凤冠信用社开立账户,委托四川蜀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验资报告》。同时,报送筹备申请,广元市作家协会作出《关于同意成立“广元市报告文学学会筹备组”的批复》。11月9日,市民政局以“广市民社[2011]44号”文,作出《关于同意成立广元市报告文学学会筹备组的批复》。
市民政局批准筹备之后,我们进一步完善登记所需材料,认真筹备选举工作,从60名会员中推选出30名会员代表。12月1日,广元市作家协会以“广作协[2011]20号”文,作出《关于同意成立广元市报告文学学会的批复》。
12月3日,会员代表选出了23人组成的第一届理事会班子,第一届理事会选出了13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共同推举刘兆华为会长,杨威、陶嘉陵、何先鸿、伊国华、唐法广、郭勇为副会长,决定杨威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并兼任秘书长,同时通过了《章程》和会费标准。
2011年12月22日,市民政局以“广市民社[2011]50号”文,作出《关于同意成立广元市报告文学学会的批复》。至此,广元市报告文学学会已经依法成立并登记。
下面,我将本会章程的主要内容再向大家报告如下:
关于章程的内容结构:章程计8章48条,包括总则、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附则等部分。
关于本会的性质、宗旨和业务范围:本会是全市从事报告文学创作研究的作家、评论家、编辑、记者及爱好者自发组织的全市性、群众性、学术性社会团体。本会的宗旨: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积极组织作家深入生活,真实反映社会现实,繁荣创作,弘扬主旋律;组织交流切磋报告文学创作经验,建设报告文学理论,促进报告文学创作,发展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六项:一是组织作家深入生活,进行创作;二是举办学术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切磋创作经验;三是举办文学培训班、研讨班,培养新生力量,扩大创作队伍;四是编辑出版报告文学作品和理论著作;五是进行报告文学作家的市内外交流活动;六是进行报告文学界范围内的其他业务活动。
关于入会条件:申请成为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拥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在报告文学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有报告文学单篇作品公开发表或专著公开出版或者对本会有特殊贡献。
关于组织机构: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理事会任期5年。本会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任期5年。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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